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定期接待群众工作制度(试行)》等五个党组织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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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3月18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大 小】【留言】【打印】【关闭】 | ||||||||||||||||||||||||||||||||||||||||||||||||||||||||||||||||||||||||||||||||||||||||||||||||||||||||||||||||||||||||||||||||||||||||||||||||||||||||||||||||||||||||||||||||||||||||||||||||||||||||||||||||||||||||||||||||||||||||||||||||||||||||||||||||||||||||||||||||||||||||||||||||||||||||||||||||||||||||||||||||||||||||||||||||||||||||||||||||||||||||||||||||||
巴南委办发〔2008〕43号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区、镇(街)、村
(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定期接待群众工作
制度(试行)》等五个党组织及党员
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组办〔2008〕2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巴南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定期接待群众工作制度(试行)》、《重庆市巴南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入户走访群众工作制度(试行)》、《重庆市巴南区农村(社区)“两委会”双向承诺服务制度(试行)》、《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及党员联系帮扶群众工作制度(试行)》、《重庆市巴南区群众意见“1234”定期办理反馈制度(试行)》等五个党组织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联系服务群众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党组织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明确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同时落实具体经办人,形成有领导负责、有专门人员经办的工作格局。
二、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在总结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方便群众、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党组织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切忌搞花架子和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委将把落实党组织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要加强指导,把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和区级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评内容,并作为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示范党组织、评先选优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确保收到实效。
四、明确时间,及时反馈。各镇街党委(党工委)要在今年12月20日前全面贯彻落实五项制度。2009年1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党组织落实五项制度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区委组织部,同时通过党政网向区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李京桦,电话:66230226。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
区、镇(街)、村(社区)三级
党组织书记定期接待群众工作制度(试行)
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切实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对象:辖区内群众。
二、接待时间:区委书记每年集中接待群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每月集中接待群众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周集中接待群众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班子其他成员由党委(党工委)统筹,定期安排1名成员接待。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在1年内轮流接待;镇街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在1月内轮流接待;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在1周内轮流接待。
三、接待方式:区委书记和其他区级领导在区信访办公室集中接待来访群众。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一般在镇街信访接待室集中接待来访群众。对实行坐班制的村(社区)可在村(社区)公共(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或群众接待室接待;对有赶场习惯的村镇(社区),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在逢集赶场的当天在场镇集市便于群众办事的地方设点接待;根据工作需要,可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院坝、田间、地头等群众方便的地方接待;对突发性、需要书记出面处理的事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一线接待。
除采取集中性、面对面的方式接待群众外,党组织还可以通过设立“书记信箱”,建立群众“说事制度”,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四、接待程序:一是发布公告。通过党务公开栏、广播、网络、电视台等方式对接待群众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实行“三公开”。二是热情接待。对来访的群众,要耐心听取问题反映,做好记录,做到事由、原因、请求“三明确”,认真填写《重庆市巴南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接待群众记录本》(见附件1)和《群众意见交办单》(见附件2),用热情接待、热心帮助、热忱服务密切党群关系。三是问题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进行处理,做到“七要”:即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立即进行答复、解决;不能立即答复、解决的,要作出承诺,并明确具体经办人,限时予以答复、解决;对职能范围外不能答复、解决的,要做好详细登记,按程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基本诉讼程序和受理单位;对发出的《群众意见交办单》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重庆市巴南区
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党组织
班子成员入户走访群众工作制度(试行)
为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促使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深入群众之中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困,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户走访对象:区级领导及镇街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入户走访的重点是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人、老党员和老干部;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入户走访本辖区群众,并根据群众户数确定每名班子成员联系的户数,做到100%覆盖。
二、入户走访时间:区级领导每年入户走访时间不少于2次;镇街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每年入户走访时间不少于4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届入户走访辖区每户群众家庭不少于6次,遇紧急情况时,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入户。
三、入户走访内容:重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重病卧床、住院治疗、红白喜事、意外事故、家庭受灾的群众须做到“五必访”。
四、入户走访要求:一是作好记录。对走访时间、地点、走访对象的家庭情况以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作好详细记录,认真填写《重庆市巴南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家入户走访群众民情日志》(见附件3,以下简称民情日志),做到家庭人员、居住地点、住房面积、收入状况、专长技能、存在问题、建议要求、联系电话“八清楚”。对于有外出人员的家庭,要做到流出地点、联系电话、从事职业、收入状况、建议要求、党员组织生活情况(非党参加党派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返家情况“八清楚”,并建立档案,汇总录入村党组织电子信息资料库。二是梳理意见。对走访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梳理汇总,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三是分析研究。基层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走访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工作安排,并对有关政策、制度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四是处理问题。对入户走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此外,班子成员还要经常通过电话、手机信息、网络、信函等方式主动找联系户群众了解情况、交流思想,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结对联系、帮扶群众制度,推行“党群连心卡”,把联系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
重庆市巴南区农村(社区)“两委会”
双向承诺服务制度(试行)
为促使村(社区)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会”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的主体:村(社区)“两委会”。
二、承诺的方式:实行双向承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党委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村(居)委会主任代表村(居)委会,以书面、宣誓等方式对上向镇党委和政府、对下向党员和群众双向作出任期和年度工作承诺(尽可能量化有关内容)。换届后第一年提出三年任期承诺,同时提出本年度承诺事项,以后每年初承诺一次。
三、承诺的内容:村(社区)“两委会”的承诺事项不交叉,党组织侧重对镇党委和党员承诺,村(居)委会侧重对镇政府和群众承诺。
(一)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在班子自身建设方面,主要承诺“两委会”班子团结,协调运转,落实“两委”联席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村(居)委会的领导,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管理,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内容。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承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党员活动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创设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内容。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主要承诺党务公开,办事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等方面的内容。
(二)村(居)委会承诺的主要内容: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主要承诺加强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带领群众致富,招商引资和推进土地流转,村容村貌建设,村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在为民便民服务方面,主要承诺对困难群众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等方面的内容。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主要承诺完善村(居)两委议事规则,建全村(居)民议事制度,村(居)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村(居)务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四、承诺的方法步骤:分六步进行。
(一)提出初诺。召开村(社区)“两委会”,初步提出向镇党委、政府和党员、群众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民主定诺。对初步拟定的承诺事项,在广泛征求镇党委、政府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经村(社区)“两委会”班子共同讨论通过,再召开党员、村(居)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居)民大会,由党员群众对承诺事项进行表决。同意票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列为承诺内容,不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列为承诺内容,重新拟定承诺事项,直到党员群众认可为止,再报镇街党委、政府批准。
(三)公开承诺。召开村(社区)党员群众大会,由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代表村(社区)“两委会”,分别向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全体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并在党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公布,形成承诺书,由镇党委、政府各持一份,村(社区)“两委会”各持一份,党员和群众人手一份,以便接受监督。
(四)履职践诺。村(社区)“两委会”根据承诺事项制定履诺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承诺事项。
(五)跟踪督诺。镇党委、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会”履诺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履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收到实效。
(六)考核评诺。年底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就年初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向党员、群众代表和镇党委、政府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和上级的质询;再由镇领导干部、站所负责人、驻村(社区)干部、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村(社区)党员和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方式,根据述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票超过30%的为不合格,满意票达到70%的为合格,满意票超过90%的为优秀。测评后,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干部、部分村(社区)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的考察组,对照承诺事项,实地考察承诺事项完成情况,最后形成村(社区)“两委会”综合考评结果,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五、评诺结果运用: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对村(社区)“两委会”实行奖惩。村(社区)“两委会”因自身原因完不成目标任务、不能兑现承诺的,对其干部要视情况进行教育、诫勉、处理和依法罢免。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任期目标和承诺事项,党员群众民主测评不满意率超过50%,或在综合考评中认定不合格的村(社区)“两委会”,上级党组织要严肃批评,指出不足,限期整改。若连续两年综合考评仍然不合格的村(社区)“两委会”,其成员应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是党组织成员的由镇党委免去其党内职务;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依法进行罢免。
党员可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党组织的要求,自愿提出1项至多项为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办实事好事的承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重庆市巴南区
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及
党员联系帮扶群众工作制度(试行)
为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优势,切实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构建城乡统筹“六大体系”中的基层党组织互帮互促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帮扶对象:全区200个村、77个社区党组织和辖区群众,重点是贫困群众,做到党组织100%覆盖、贫困群众100%覆盖。
二、联系帮扶内容:联系帮扶党组织的重点是提供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帮助,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联系帮扶贫困群众的重点是捐款捐物,力所能及地提供物质、资金、技能、岗位等帮助,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三、联系帮扶方式:
(一)开展支部“联线”活动。区级机关、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采取组织安排或自行联系等方式,与全区200个行政村、77个社区党组织开展支部联线活动进行帮扶,每年为村(社区)党组织办实事、好事不少于2件。
(二)开展党员“结对”活动。区级机关、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班子的党员成员及党员骨干,由1名或多名党员与1名村(社区)贫困群众结成对子开展帮扶活动,每年提供不少于500元帮扶资金。
(三)开展工农“联姻”活动。区内规模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采取“自选”方式与村党组织或党员“联姻”,每年为村党组织或党员办实事、好事不少于2件。
(四)开展社团“牵手”活动。工、青、妇、科协、工商联等群团组织,采取“自选”方式,由1个或多个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或党员开展“手牵手”活动,每年办实事、好事不少于2件。
重庆市巴南区群众意见
“1234”定期办理反馈制度(试行)
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按照职责内、职责外、不能解决、牵头解决四种情况,建立10天、20天、30天、40天群众意见限期办结反馈制度。
一、反馈的责任。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并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办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党组织书记要及时查看,对未办结事项及时催办、督办。
二、反馈的方式。群众意见的反馈,可采取公开反馈和个别反馈、集中反馈和随时反馈等方式进行。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程度高的意见的办理情况,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新闻网站、报纸,召开新闻发布会、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张贴公告、在基层党务公开栏中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开、集中反馈。对一些需要通过阶段性工作才能处理的问题,可随时反馈处理的进展情况。对个别群众反映意见的办理情况,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方式进行个别反馈。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要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办理反馈单》(见附件5),并确保送达反映人。要在公开答复或《群众意见办理反馈单》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听取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
三、反馈的时限。对属本级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10天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属上一级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上一级党组织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20天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在30天内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帮助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牵头解决的单位党组织在40天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
四、反馈的其他要求。要继续深化群众事务代理服务工作,建立区、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为民办事代理网络,组织引导广大党员义务为群众代办手续证照、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和农业技术服务、反映其意见建议等,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应就近、积极参加居民(群众)事务代理中心(站、点)的工作,主动为孤寡病残、年迈体弱和其他办事不便的群众代办审批手续、证件等事务。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接待群众记录本(样本)
2、群众意见交办单(样本)
3、重庆市巴南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家入户走访群众民情日志(样本)
4、群众意见办理情况登记簿(样本)
5、群众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单(样本)
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接待群众
记 录 本
姓名
单位
职务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印制
(第二页)
党组织书记接待群众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群众意见交办单
(存根联)
( )年第 号
(单位):
居住在 的群众 反映的 一事,需由你单位办理(协助),望在 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并回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字: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 )年第 号
群众意见交办单
(单位):
居住在 的群众 反映的 一事,需由你单位办理(协助),望在 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并回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巴南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
进家入户走访群众
民 情 日 志
姓名
单位
职务
中共重庆市委巴南区委组织部 印制
(第二页)
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家入户走访群众
民 情 日 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群 众 意 见 办 理 情 况
登 记 簿
单位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印制
附件5:
群众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单
(存根联)
同志于 年 月 日反映的 一事,我支部(总支、党委)经过处理(协调),已于 年 月 日办结。办理情况如下: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是否满意:
反映人签字:
年 月 日
群众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单
同志:
您于 年 月 日反映的 一事,我支部(总支、党委)已于 年 月 日办理结束。办理情况如下:
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单位盖章) 主题词:党组织 联系群众 制度 通知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印
(共印40份) UploadFiles/ZZJS/2009/3/2009031814101068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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