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三抓三促”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 2009年03月18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大 小】【留言】【打印】【关闭】 |
为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巴南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抓制度健全,促审计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巴南区在规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审计回访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一是实行公示制度。开展审计前,在被审计单位和区委组织部固定的公示栏内进行审前公示,将审计时间、对象、内容、人员名单、纪律、举报电话等重要内容进行公示,方便广大群众提供有关情况和线索,也便于干部群众对审计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实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执行审计报告(决定)、落实审计意见和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同时抄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备案。三是实行审计回访检查制度。在每年6月底前,由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上年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执行审计决定不力、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好、未按审计要求健全有关内控制度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工作重点,促审计工作实效 按照审计对象确定的原则要求,区委、区政府加大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一方面,对区管领导干部进行审计重心转移。把审计对象重点由离任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转为在职的届中领导干部为主,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对管财管物较集中,资金审批使用额度较大的单位重点审计。2006年完成区管处级领导干部审计项目13个,上缴财政资金162.36万元,给审计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意见30条。另一方面,扩大审计覆盖面,对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审计进行探索。把不属于区委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按照“人事部门牵头、部门内审实施、审计部门指导” 的原则进行经济责任审计。2006年对两个单位进行审计,以探索和总结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今年又探索开展了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内审工作交叉审计。 三、抓部门协作,促审计作用发挥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和区审计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工作职责,认真搞好审计成果的利用,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一是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定性分析,并将审计结果记入干部政绩档案和干部监督档案。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指标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中,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准确考核和科学评价干部提供服务。二是将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审计结果把好 “三关”,即任前把好“选贤关”,使廉洁勤政、政绩突出的得到肯定,受到重用;任中把好“警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防止领导干部出现大的错误;把好离任后的“交接关”,使离任者清楚,接任者明白,防止离开的干部一走了之,新来的干部不理旧帐。三是将审计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查办案件的重要线索。通过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后,审计局将重要线索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查处。2005年以来,区纪委依据审计提供的线索对4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