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努力构建党建带妇建工作新格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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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各级党组织在“带、建、育、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健全妇女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妇女干部素质、积极创新妇女工作载体,形成了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生动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保障。
在“带”字上下功夫,构建党建带妇建工作新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坚持市委常委会研究党群工作专题会议、党群工作联系协调会议等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妇女组织的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抓党建带妇建的责任意识。建立联动推进机制,坚持把妇联工作作为基层党建“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妇建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妇建工作在内容上的相互衔接、步骤上的相互协调、目标上的相互统一。完善社会协调机制,坚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各协调小组的作用,将各职能部门的技术、项目、资金等优势同妇联的组织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在“建”字上抓落实,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突出“两个加强”,即“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妇联组织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村两委换届中,加强女性的参选参政,加强村级妇代会整建”,使全市乡镇妇联组织健全、人员到位,村级妇代会全部得到整建充实。全市49个乡镇(管委会)、512个行政村及46个城市社区居委会都建立起了妇女组织,组建率达到100%。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妇女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妇女组织,提出“凡设党委的市直部门,应设置妇委会,定一名科级领导职数”,并加强督促检查,逐一落实妇委会建立情况。目前,全市设党委的部门妇委会组建率达到了100%,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组建率达到了95%。提出在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四个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组建非公企业妇女组织43个,进一步扩大了妇女工作的覆盖面。
在“育”字上求实效,使妇女干部队伍素质实现新提高。把发展女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把岗位女标兵、个体女能人、返乡女青年作为发展的主要对象,把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妇女吸收进入党的组织,优化了党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全市共有女党员8675人,占党员总数的18.43%。坚持把妇女干部的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定期在市、县两级党校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同时,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上挂下派等方式,不断强化妇女干部的实践能力和领导水平。选派机关女干部深入基层任职锻炼,占下派干部31.2%;选派基层女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锻炼,占挂职干部35%。全市厅级、处级、科级女干部分别占同级干部总数的占18.4%、10.64%、 16.88%。各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达到71.4%,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达到96%。
在“用”字上作文章,妇联组织发挥作用取得新成效。围绕市委关于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十大产业基地”建设,滨河生态水韵城市建设的战略,带领城乡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近年来,争取各类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扶持城乡妇女致富创业,改善生存发展环境。通过开展岗村、岗区、岗岗互动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在“创卫、创园、创旅游城市”活动中建功立业,全市创建国家级“巾帼示范村”2个、自治区级6个、市级19个,创办以妇女为主的“妇字号”企业22家,专业合作组织38个。举办了“百万妇女健身”、 “家庭文化艺术节” “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 “和谐新风在农家”、“知荣辱、树新风”等系列活动。全市共创建“和谐家庭”102户、“美德在农家”示范户346户、“平安家庭”示范户100户、 “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21个。不断完善社会化、法制化妇女维权机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小组、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投拆站、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开展了“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 “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等大型宣传教育实践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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