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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巴职改发〔200914
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9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09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为确保我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及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地进行,各镇、街道及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以下时段派专人向区职改办报送相应级别、系列的申报材料。
(一)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见《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二)中、初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
工程技术中初级(含建筑、机电、林业、路桥中初级)、中小学教师中初级及图书、文博、群文、体育、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可在区内申报评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见《2009年全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其余需委托评审的系列、专业,均以其相应评委会挂靠的部门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199908号,巴职改〔199944号文件转发)的规定,认真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坚持标准条件,做到申报、推荐、评定、审批工作程序化,申报材料、评审行为规范化,确保申报评审工作质量。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一览表》(附件3)的要求报送材料。其中,《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6)一律要求用A3纸打印并复印,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一式18份,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除外]的一式18份,高级经济师的一式15份,其余系列按相应评委会挂靠部门的要求办理。
(二)申报材料的公示及呈报要求。申报材料一律按《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职改发200319号)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上报。凡未经公示报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袋,将《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清单》(附件4)贴在档案袋的封面上,同时填报《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附件5)并报送软盘。送审名册份数: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
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行为,保证评审质量。在评审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科技推广、工农业生产一线倾斜,向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优秀中青年人才倾斜,引导医生去临床,教师进课堂,演员上舞台,科技人员到厂矿车间和田间地头,激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
(二)严格控制申报范围。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2号)有关规定和当前我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再实行评聘分开,应严格按照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控制申报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除按规定参加重庆市以城带乡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支农支教支医行动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者之外,凡无空缺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推荐和申报。
(三)任职年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或《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1231止。对任职年限虽然不够,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0]439号)等文件规定,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7),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具体要求是: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外语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
(五)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在去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奋不顾身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奔赴四川灾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考外语、计算机;对立功受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特殊政策今年继续适用。参加今年武隆山体垮塌救援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可参照执行。
上述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
(六)继续教育要求。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的新规定,今年将严格继续教育要求,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对学时有具体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七)材料归档要求。各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将评审工作会议记录和评审结果汇总表及时归入评委会挂靠主管部门的文书档案;在区职称改革办公室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到相应评委会挂靠主管部门取回评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应及时反馈本人所在单位,与任职通知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
四、评审、办证要求
(一)评审要求。我区各评委会挂靠部门,在区职改办规定的评审时间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评审工作结束后1周内,将《重庆市巴南区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送审名册》(附件8)、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区职改办。 
(二)办证要求。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接任职资格批文后,15个工作日内凭《重庆市巴南区专业技术人员名册》(附件9)、2寸免冠相片和证书工本费统一到区职改办为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五、评审收费标准
各评委会要严格执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重申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47号)所明确的收费标准:高级280/人,中级120/人,初级60/人,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职称工作纪律问题
为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要严守职称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等违反职称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凡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违反职称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理暂行规定》(渝职改〔199911)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08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2008年巴南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一览表》
4.《    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5.《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6.《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7.《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
8.《重庆市巴南区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送审名册》
9.《重庆市巴南区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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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表格样式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网址:www.cqpa.gov.cn下载专栏)下载,也可在《巴南人事人才网》下载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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