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巴南党建网 >>党建动态>>国内党建>>正文内容
 

安徽铜陵县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腰”

2009年06月23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点击进入


  铜陵县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将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充分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对无力支付诉讼费用和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帮助。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6件,真正让困难群众得实惠。

  加大宣传,“明白卡”进村入户。为使这项民生工程深入人心,该县印发《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结合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各部门走上街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并在法律服务“明白卡”上印制了电话、程序、条件等,通过各种渠道发放到全县20万农民手中,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完善机制,“责任状”强化落实。成立以司法、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实施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签订《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责任状》,明确职责,一级抓一级。在全面落实《铜陵县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巡村制度和逢五法律咨询制度。明确各法律援助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在平均每件案件补贴1000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补贴标准,明确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条件、程序等。

  降低门槛,“零距离”为民服务。为延伸法律援助工作“手臂”,该县在每个乡镇、村、村民组以及农民工聚集的工地和企业挂牌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站点或设立法律援助联系人,并提供24小时“全天候”、“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对于城市下岗职工、农村低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案件,特事特办,先为其指派律师服务,再办理有关手续。对农民工申请索要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无需审查是否符合援助条件和范围,实行全方位援助。今年又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等侵权案件列入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

  提升质量,“满意度”指挥办案。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决定、指派、办理、归档等各个环节,采取开庭旁听、案件抽查、建立监督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受援人监督投诉渠道,逐步实现了案件质量督查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的督促检查,回访当事人等形式,严把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关,防止办案律师推搪、敷衍,同时加大案件卷宗的管理、归档,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标准,一年来,该县办理优质案件达到98%以上。(章鸿宾 杜荣胜)

  (安徽先锋网铜陵县分站供稿)

  更多新闻点击进入:安徽先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