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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组织信访工作细则

2009年03月19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为了切实加强部机关信访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办信工作细则
    1.收到群众来信后要及时处理,做到当日来信当日拆封,对来信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对来信要进行编号、登记和输入微机管理系统。登记项目包括来信人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处理意见等内容。
    3.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收到的所有信件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阅批,对不属于本部受理范围的在请示部领导后及时转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4.对上级机关要求上报结果的信件,承办科室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如到期不能办结的,应向交办机关报告原因。上级机关认为承办单位对信件反映事项调查不清或处理不当的,应重新调查处理。
    5.所有信访件办结后,承办人要及时向阅批领导汇报办理的结果。
    6.来信人前来查信时,要认真查找,热情答复。
    7.每年年初及时做好上年度信访件及有关信访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对前来查阅信访档案的,要严格执行借用调阅手续。
     二、接访工作细则
    1.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切忌简单急躁,敷衍应付。
    2.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耐心听记,把握要点,客观、真实地记录下来,问题未弄清之前,不得轻易表态。
    3.部领导接待重要群众来访时,要做好组织安排工作,做好群众来访记录,经接访领导审阅后,及时安排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向接访领导汇报。
    4.对来访群众反映的有关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并向部领导阅批。
    三、查办工作细则
    1.查办信访案件,要实事求是,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恰当、政策依据充分,经得起历史检验。
    2.查办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案件时,要主动征求对方部门意见,寻求对方的支持和配合,双方在处理意见、方法上有分歧的,要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力争达成共识。
   3.涉及市管干部的重要信访案件,要先书面报告有关领导阅示。
   4.办件要及时。一般信访件应在一个月内办结。急件与特急件要指定专人即办,并将办理情况迅速报告。领导批示件有时间要求的,要按规定时间办完,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结的,交办人要及时催办,直至结案。
    四、信息工作细则
    1.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重点,对来信来访的有关信访信息进行收集、筛选、综合,及时整理报送部领导或有关部门参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信访信息点的指导和管理。
    3.对重要的、疑难的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
    4.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信访档案归档工作细则
    1.信访工作分类保存的各种信访件和材料要及时归档。
    2.信访档案必须按年度定期装订。每年年初把上年度办结的信访件装订成册,严格按行政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做好信访文书档案工作。
    3.档案的封面、目录索引全部用微机输入打印。
    4.信访档案装订后,按年度统一编号,集中存放,并有专人保管。
    5.严格执行信访档案查阅手续,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和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六、信访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
    2.自觉遵守信访工作制度,严守信访工作纪律。
    3.热爱信访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
    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5.工作积极,对来信来访处理应迅速及时,不得拖延贻误信访处理时机。
6.工作扎实细致,认真负责慎重处理各类信访工作,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得当,不得有漏登漏报重要信访情况或者丢失信件行为。
7.妥善保管信访资料。
    8.严守保密制度,保守信访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