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8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8〕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08年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为确保我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及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地进行,各镇、街道及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以下时段派专人向区职改办报送相应级别、系列的申报材料。
(一)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见《2008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二)中、初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
工程技术中初级(含建筑、路桥中初级)、中小学教师中初级及图书、文博、群文、体育、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可在区内申报评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见《2008年全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9)。其余需委托评审的系列、专业,均以其相应评委会挂靠的部门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1999〕08号,巴职改〔1999〕44号文件转发)的规定,认真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坚持标准条件,做到申报、推荐、评定、审批工作程序化,申报材料、评审行为规范化,确保申报评审工作质量。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请
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一览表》(附件2)的要求报送材料。其中,《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用A3纸打印并复印,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一式18份,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除外]的一式18份,高级经济师的一式15份,其余系列按相应评委会挂靠部门的要求办理。
(二)申报材料的公示及呈报要求。申报材料一律按《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职改发〔2003〕19号)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上报。凡未经公示报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袋,将《__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清单》(附件4)贴在档案袋的封面上,同时填报《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附件5)并报送软盘。送审名册份数: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
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任职年限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或《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任职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止。对任职年限虽然不够,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0]439号)等文件规定,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6),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具体要求是: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外语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2007年3月参加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作有效成绩使用。
(三)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在今年特大地震灾害中参加重庆地区抗震救灾的专业技术人员,2008年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计算机考试可实行“先评后补”;对奋不顾身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奔赴四川灾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则可在2008-2009年内免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经市级主管部门及其以上批准的立功受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08-2010年内破格申报评定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
(四)逐步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分开。我区中小学应在原区职改办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数额内,严格控制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数量,以适应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我市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需要。
(五)继续教育要求。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的新规定,今年将严格继续教育要求,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重庆市XX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对学时有具体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四、评审、办证要求
(一)评审要求
我区各评委会挂靠部门,在区职改办规定的评审时间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评审工作结束后1周内,将《重庆市巴南区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送审名册》(附件7)、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区职改办。
(二)办证要求
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接任职资格批文后,15个工作日内凭《重庆市巴南区专业技术人员名册》(附件8)、2寸免冠相片和证书工本费统一到区职改办为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五、评审收费标准
各评委会要严格执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重申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47号)所明确的收费标准:高级280元/人,中级120元/人,初级60元/人,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职称工作纪律问题
为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各镇、街道和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要严守职称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等违反职称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凡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违反职称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理暂行规定》(渝职改〔1999〕11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08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一览表》
3.《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4.《__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5.《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6.《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
7.《重庆市巴南区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送审名册》
8.《重庆市巴南区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9.《2008年巴南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注:1.以上表格样式均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网址:www.cqpa.gov.cn/下载专栏)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