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09年03月18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大 小】【留言】【打印】【关闭】 |
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事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巴南社会事业的大发展。
二、目标任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目标是: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经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及相应的岗位条件,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在编、在岗、在聘)的正式工作人员进入对应的岗位,完成新旧制度的转轨。
三、实施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属于实施范围。
四、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岗位设置工作(4月中旬前)。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
第三阶段:核准方案(8月底前)。区人事局将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事局审核。
第四阶段:竞聘上岗(10月底前)。在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按照不低于我市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组织竞聘上岗。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通过,并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
第五阶段:拟聘人员审核备案(11月底前)。各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册按规定程序、权限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
第六阶段:兑现待遇(12月底前)。拟聘人员经审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新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第七阶段:检查验收(2009年1月中旬)。区人事局对各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负责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区人事局要切实履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意调查研究,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解决,妥善处理。
区人事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行为。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主题词:人事 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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