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全区老干部中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 |
| 2009年10月09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大 小】【留言】【打印】【关闭】 |
巴南委老发〔2009〕46号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老干部局 关于在全区老干部中开展“三项制度” 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全市老干部系统中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渝委老〔2009〕167号)文件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全区离退休干部“五好党支部”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深做细做实离退休干部基层党建工作,结合我区老干部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老干部中广泛开展“三项制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部书记定期接访老党员老干部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要每月对本支部的每位党员至少接访1次。主要了解和掌握本支部老党员、本支部范围内的非党离退休干部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对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向本支部老党员、本支部范围内的非党离退休干部宣传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惠民政策,让他们准确理解和把握,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支部委员定期走访老党员老干部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建立支委联系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每位支部委员,要分别确定本支部的老党员和本支部范围内的非党离退休干部作为联系对象,并每月至少走访1次。主要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情况、思想状况和学习、活动的有关情况;通过走访,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法制的生活观念,营造崇尚科学、文明的社会环境。 三、定期反馈情况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委会,认真分析、研究、汇总和梳理收集到的意见、征集到的建议以及老党员和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其他情况,除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反映外,每季度至少向上级党组织集中反映1次、向本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通报1次。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次汇总和梳理,至少每季度向区委老干部局集中报告1次。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的答复及时向老党员、老干部传达。 四、几点要求 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市、区的要求上来,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创造特色、不断总结完善、努力提高水平。要通过在老干部中深入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把老干部的诉求和老干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摸准、找实,并逐级反馈,为老干部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联系人:李立伟,联系电话:66225359。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老干部局 主题词:老干部工作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