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创建活动的通知 |
| 2009年06月29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大 小】【留言】【打印】【关闭】 |
巴南委新发〔2009〕14号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区级相关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全面提升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区委提出的创建“党建工作示范区”的目标,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两新”工委决定,在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示范点创建“113”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通过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创建活动,破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难题,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律,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区“两新”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六个巴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标准
示范镇街(部门)的创建应坚持求实创新的原则,着眼示范,着力创建,突出特色,达到党委(党工委、党组)重视、基础扎实、制度健全、效果显著的工作目标。具体创建标准为:
(一)党委(党工委、党组)高度重视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应纳入本地区或本行业、系统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镇街(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研究制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当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具体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
2.定期研究,解决问题。镇街(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定期听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年不少于2次。
3.目标管理,科学严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有关科室及其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科室、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
4.加强宣传,形成氛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或本行业、系统大宣传格局,在有关宣传媒体定期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宣传。在区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专题宣传报道每年不少于2篇(次),其中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每年不少于1篇(次)。
(二)基础工作扎实
5.统计数据准确。建立准确、真实、全面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数据库或基础台帐,并做到随时记录、按月维护、按季上报。
6.党组织覆盖广泛。积极探索适应“两新”组织特点的党组织组建形式,提高党组织覆盖面。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组建党组织,其中,有3名以上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党组织覆盖面达到60%以上,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达到40%以上。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7.党务人才优良。“两新”组织党务人才选拔、培养制度健全,建有“两新”组织党务人才库。有一支来源充足、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党组织书记队伍,“两新”组织党委书记进入“两新”组织决策层。“两新”组织党委有专职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有一批政治敏锐、业务熟练、工作扎实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
8.党员队伍建设规范。“两新”组织95%以上的党员纳入有效管理,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健全,建立服务党员的工作机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当年发展党员比例不低于村居发展党员的平均水平。
9.党组织作用明显。“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党内生活规范正常,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吸引力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较好,有特色鲜明、参与广泛、实效突出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两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有实效,本单位80%以上的党员、员工满意。党群共建互促。
(三)制度健全规范
10.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落实到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得到落实,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督促,解决“两新”组织发展和党组织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镇街(部门)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全部都建成镇街部门级以上党建工作示范点。
11.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充分。联席会议定期召开,成员单位、部门认真履职,相互协同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2.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统一规范。“两新”组织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党员联系群众、党内关怀和帮扶激励制度健全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次接待员工群众、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员工群众、员工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三项制度”有效执行。
13.党建工作保障制度健全落实。镇街(部门)设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根据“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实际,合理增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做到工作、活动经费有保障。“两新”组织党组织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党务工作者的待遇不低于同级别其他岗位人员。
(四)党建效果显著
14.党建工作有特色。探索“两新”组织党组织积极参与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有效途径,“两新”组织党建有特色、有创新,创造在全区有影响的经验。区、镇街(部门)级示范点的综合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市级示范点总数名列全区前列,区级示范点达到20%以上。
15.理论研究有成果。深入研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走在全区前列,每年在1-2个方面进行攻关,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16.社会形象有提升。“两新”组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照章纳税。“两新”组织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有贡献,企业文化建设健康有特色,廉洁文化进“两新”组织有示范,“两新”组织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形象,“两新”组织及其党建工作为业主、党员、员工满意。
三、申报验收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创建工作从2009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
镇街(部门)以党委(党工委、党组)名义,在每年上半年向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两新”工委提出创建申请,10月底前对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创建验收表》开展自查。自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向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两新”工委提出验收申请和自查报告。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两新”工委组织检查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者经综合评议后确定为示范镇街(部门),并采取适当方式命名授牌。对被命名为示范镇街(部门)的,所在镇街(部门)应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为提高创建质量,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示范镇街(部门),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两新”工委每两年开展一次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摘牌。
在创建当年若发生下列情况,当年不得申报和授予“巴南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称号:对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创建验收表》自评得分未达到90分;在“两新”组织系统,示范点“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市、区级示范点“两新”组织业主中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两新”组织发生特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重大人身伤亡;出现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称号极不相符的事件和行为,在区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四、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积极参与示范镇街(部门)创建工作。参加创建的镇街(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把示范镇街(部门)创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整体联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部门)创建验收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
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09年6月26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两新”组织 示范 创建 通知
中共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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