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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南委新发〔2007〕11号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关于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指导员制度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
随着我区“两新”组织的迅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的工作指导,切实推进“两新”组织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委“两新”工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派
向“两新”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新形势下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一种有益探索和尝试。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和区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选派工作当作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方法,为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选聘主体及职位数量
1选聘主体
区委“两新”工委负责选聘区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各镇街负责选聘本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区级有关部门负责选聘本系统所管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2职位数量
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根据本辖区或本系统的“两新”组织数量、规模和党建工作难易程度等情况确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职位和数量。二环以内的主城镇街原则上选聘2名以上专职指导员和数名兼职指导员;其他镇和区级有关部门原则上选聘1名以上专职指导员和数名兼职指导员。
(二)选聘条件及范围
1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的中共正式党员
(2)熟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政策水平较高
(3)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表达能力较强。
(4)作风正肯吃苦。
(5)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或有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从优。
2选聘范
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专职指导员原则从退居二线或退休的区、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政工干部,待业大学生、军转干部等社会人员中选聘;兼职指导员原则从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及热爱“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且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社区党员中选聘。
(三)聘用时间及待遇
1、聘用时间
为了保持党建指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原则上对各级各类指导员实行一年一聘。
2、福利待遇
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根据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经济状况和工作量等情况,对非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专职指导员落实每人每月500—1000元不等的工作补贴和报销交通费、通讯费等有关待遇;对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兼任党建指导员的,是否给予补贴由本单位根据其工作量大小决定。
(四)选派原则及方式
1、选原则
(1)属地选派为主、行业选派为辅的原则。按照“两新”组织的管理权限以属地为主确定并选派指导员,以行业为辅共同参与选派指导员。
(2)注重条块结合和分层分类选派的原则。将属地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根据“两新”组织的隶属管理关系、规模、类别等情况区别选派指导员。
(3)专职与兼职选派相结合的原则。对重点骨干企业和党建工作难度较大的“两新”组织必须选派专职指导员进行指导,对一般、工作进展顺利的“两新”组织要选派兼职指导员进行指导。
2、选派方式
(1)全覆盖选派。即每个“两新”组织党组织都要选派1名以上指导员。
(2)重点选派。即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其他重点“两新”组织要优先选派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指导员。
(3)分片选派。即一个指导员包干负责指导一个片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二、职责任务
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党组织要通过颁发聘书、签署协议和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指导员的职责任务,强化指导员的责任感。党建指导员的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一)宣传政策法规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增强业主和员工支持、关心和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两新”组织中得以贯彻落实。
(二)督促组织组建
根据“两新”组织的规模、党员数量等情况,督促“两新”组织按要求单建或联建党的组织。
(三)指导党建工作
1、协助“两新”组织党组织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
2、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党建经费、加强有形化建设、开展党的活动。
3、指导和帮助“两新”组织党组织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4、引导“两新”组织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5、指导、协调和支持“两新”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群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四)培育示范典型
对规模以上重点“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规范、巩固和提高,着力培育党员教育管理、组织活动开展、党员发展、党内激励、党建带动企业文化、党内作用发挥等不同类型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示范点1-2个,达到带动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五)提出意见建议
深入“两新”组织调研,认真总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下情上报;参加有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两新”组织工作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六)服务生产发展
千方百计协助“两新”组织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推进“两新”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七)完成相关工作
积极完成区委“两新”工委或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党组织安排的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为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指导员指导、促进和桥梁、纽带作用,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   抓好指导员的选派
要把选好用好党建指导员作为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高度重视指导员的选派工作,并于2007年8月15日前将指导员的选聘情况(请见附件)通过党政网报区委“两新”工委。
(二)抓好指导员的教育管理
要通过建立《党建指导员管理制度》等方式,明确指导员例会制度,如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动态、开展经验交流、部署下步工作等;明确指导员工作方式,如每月到“两新”组织指导工作或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履职记录等;明确指导员工作纪律,如开展指导工作时,不得影响“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三)抓好指导员的业务培训
在选好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的同时,注重对指导员开展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现代经济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职责任务、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指导员队伍素质,增强指导本领,为切实指导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区委“两新”工委每年要开展全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党组织也要不定期开展本辖区或本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四)抓好指导员的督促考核
要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等形式,对本区域或本系统选派的党建指导员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指导效果进行跟踪、目标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情况督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指导员充分发挥作用。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
      中共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07年8月2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两新”组织  指导员制度  通知

中共巴南区委“两新”工委办公室    2007年8月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