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巴南党建网 >>两新党建>>工委文件>>正文内容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的通知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巴南委新发〔2007〕8号

 

 

 
中 共 重 庆 市 巴 南 区 委 组 织 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市委以及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两新”工委要求全市“两新”组织在2007年8月底以前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现将我区开展“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07〕7号)等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我区“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为扎实推进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在今年8月底以前,确保全区“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达100%。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对象
“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的目标对象为全区所有“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包括非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涉及民营科技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私营企业等;新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等。
(二)目标内容
“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是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指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员工人数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和其他“两新”组织凡有3个以上党员的必须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只有3个以下党员的要通过联建党组织、党员挂靠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没有党员的要通过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建促党建、团建促党建等活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任务划分
“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的任务按照“属地为主、属业为辅、条块结合和分层分类”的管理原则进行划分。
1、主管部门的任务划分。区经济园区管委会负责花溪工业园、鹿角工业园、金竹工业基地企业的党的工作全覆盖;区经委负责所管辖改制企业的党的工作全覆盖;区商委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党的工作全覆盖;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政福利企业的党的工作全覆盖;区教委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党的工作全覆盖;区卫生局负责全区民办医疗机构的党的工作全覆盖。
2、镇街的任务划分: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除上述主管部门负责的其他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的党的工作全覆盖,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各镇街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工作安排
为确保全区“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达100%目标的顺利实现,全区“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有关镇街和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强力推进。
(一)调查摸底(6月下旬至7月上旬)
1、制定调查摸底方案。明确调查摸底的对象、方法和步骤,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强化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调查摸底工作全面、细致、有效地开展。
2、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组织足够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调查,全面准确掌握责任范围内的“两新”组织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彻底查清“两新”组织数量、经营状况、员工人数、党员数量、组织设置、业主身份、管理关系等情况。
3、整理分析摸底情况。汇总各类资料,建立各主管部门和镇街责任范围内的“两新”组织档案,为制订全面详细的党的工作全覆盖方案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依据。并于7月25日前向区委“两新”工委填报“两新”组织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1)
(二)宣传发动(7月上旬至7月中旬)
1、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和舆论传媒,运用文件、会议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抓好“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2、做好业主工作。向业主耐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清组建党组织和发挥党组织作用对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着重抓好共同理想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业主转变观念,关心和支持党建工作。
3、广泛开展动员。深入企业、深入员工群众,讲明道理,组织企业查找党员,动员党员亮明身份,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酝酿组建工作,推动党的工作全覆盖。
4、先进典型引路。积极发现、宣传“抓党建、促发展”的规模“两新”组织业主和党组织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带动“两新”组织推进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集中覆盖(7月中旬至8月中旬)
1、制定覆盖方案。根据“两新”组织规模、党员数量、所在区域、行业特点,制定“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方案,包括党组织设置方式、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负责人的选拔、工会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组建等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合适的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全覆盖。
2、落实指导员。建立、完善和充实镇街、部门专兼职指导员队伍,确保每个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都有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负责指导党建工作的开展,确保其他“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有一支专兼职指导员队伍进行指导。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完善相关激励措施等强硬措施,严格督促指导员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3、加大覆盖力度。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对已建立党组织的要规范、巩固,对还未建党组织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组建工作,力争到8月10日前实现“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一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两新”组织必须全部单独组建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二是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两新”组织,要积极探索创新,注重条块结合,采取联合、集中、挂靠建等多种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联合建:即根据“两新”组织的区域分布、行业属性等归口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按区域建立社区、园区等联合党组织,按行业建立个私协会联合党组织等;集中建:“两新”组织党员相对比较集中的专业市场、楼宇等集中建立市场、楼宇党组织;挂靠建:即对分布零散的党员,可以通过将党员就近编入村(居)、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基层党组织,实行挂靠党组织管理。三是对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这些企业组建工会、共青团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政策。
4、严格组建形式。要严格按照党组织组建要求建立党组织。即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不足7名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7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10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应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接近50名、100名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分别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
5、强化建章立制。在深入做好集中全覆盖工作的同时,认真思考、分析、总结“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的问题和经验,及时解决遗留和新出现的问题。积极帮助、指导“两新”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活动制度、党员联系员工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的作用。
(四)检查验收(8月中旬至8月下旬)
1、自查申报。各镇街和主管部门对“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情况进行自查,在8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委“两新”工委,申请验收。
2、复查验收。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两新”工委组织力量进行抽查。一是检查党的工作全覆盖目标实现情况,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检查指导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做到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抽查的主要方式是听取工作汇报,调阅文件资料,核查相关数据,实地查看企业等。
3、限时整改。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单位党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以上四个阶段不能截然分开,必须有机结合,统筹进行。党的工作全覆盖是核心、是目标。四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不足,并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情况的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新增应覆盖对象的,要千方百计及时抓好全覆盖工作,确保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实现党的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将“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纳入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党建指导员队伍,并充分发挥指导员作用。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两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党的工作全覆盖。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分析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完善网络,整合力量
各镇街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区委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和专门机构,确保有专人抓、有专人管。要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提供保障
各镇街和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加大在活动场地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开展“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四)实行月报,强化考核
各镇街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区委“两新”工委的要求,从今年7月份开始,将“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情况表(见附件1-2)于每月5日前报送区委“两新”工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两新”工委将每月通报一次全区“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情况。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中共巴南区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07年6月29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两新”组织 覆盖 通知
报:区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

中共巴南区委“两新”工委办公室    2007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