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
| 2009年07月18日 来源: 点击数: 【字号 大 小】【留言】【打印】【关闭】 |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委发〔2007〕16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属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一)区属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镇街机关)公务员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卫生系统一线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系统以外的单位)。
上述范围和对象中符合公选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其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职(岗)位的报考范围和对象参照执行。
三、公开选拔的职位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的具体职位、人数、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按各报考职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品行端正。
(二)资格条件
1.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2.报考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除应符合各职位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巴南委组发〔2002〕8号文件规定的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条件。
(1)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当现为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有2年(满2年,下同)以上工作经历;
(2)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当现为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报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除应符合各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巴南委组发〔2004〕11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条件。
(1)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当现为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有3年(满3年,下同)以上工作经历。
(2)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当现为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3)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
本次公开选拔报考者的年龄、工龄及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09年6月30日。
4.其他条件
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近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因涉嫌违纪违法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得再报考该职位。
五、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巴南党建网(www.bndj.gov.cn)、巴南公众信息网(www.cqbn.gov.cn)、巴南人事人才网(www.cqbnrc.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1寸近期登记照1张(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2.报考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参加选调的人员,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复审、笔试等以后程序。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09年8月1日9:00-8月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 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它职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于2009年8月4日进行。笔试科目为:《写作》,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公文基础知识》20分、《申论》80分。报考科级领导职位的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报考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职位的笔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2009年8月6日、7日工作时间,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所报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经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卷面分值为100分,报考科级领导职位的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报考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职位的面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下同)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最后一名并列,则均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3比例,则重新计算确定选调指标(计算公式为:新选调指标=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1/3,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公示
1.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在报考该职位考生中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并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如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下同)确定考察对象。各镇街机关和镇街事业单位报考人员不论其报考何种职位,报考者所在镇街机关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数不得超过1人、所在的镇街事业单位不得超过2人,具体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对考察不合格或不能胜任该职位要求的,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报考单位联合考察后确定人选。
2.对拟任职和调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
(六)调动、任职
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任职的,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事局研究确定任职和调动人员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并由各用人单位办理任职手续。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事局牵头组织实施。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任职(录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任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86536813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选调政策咨询电话:66215428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政策咨询电话:66222902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09年公开选拔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情况一览表
2. 2009年公开选拔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情况一览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巴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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